- 第六届全国“民间法/民族习惯法”学术研讨会邀请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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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0-05-12 11:32:00 阅读次数:3474 所属分类:学术信息
女士/先生:
由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、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、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联袂主办的第六届全国“民间法•民族习惯法”学术研讨会,定于2010年10月16-17日在广西桂林召开。本次会议由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。鉴于您在民间法民族习惯法方面的研究造诣,特邀请您参加本届学术研讨会,敬请拨冗与会。
一、 本届研讨会的主题
本届研讨会一如既往,定位为小规模、高层次的专题研讨会。研讨会主题为“民间法•民族习惯法与纠纷解决”,具体议题如下:
(一)民间法与大陆法系国家的纠纷解决;
(二)民间法与英美法系国家的纠纷解决;
(三) 民间法与俄罗斯及东欧国家的纠纷解决;
(四)民间法与日本、韩国的纠纷解决;
(五)民间法与非洲国家的纠纷解决;
(六)民间法与中国古代的纠纷解决;
(七)民间法与当代中国的纠纷解决;
(八)民间法进入国家司法的方式、程序研究;
(九)民族习惯法与当代中国的纠纷解决;
(十)和本主题相关的其它论文。
二、 会议时间与地点
会议召开时间:2010年10月16-17日
会议召开地点: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(广西·桂林)
三、 会议费用
与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,交通费、住宿费、旅游费费用自理。会议收取会务费200元/人。
四、 论文提交时间与方式
为确保会务组印刷装订及会议的正常进行,请您于2010年9月20日前将参会论文电子稿和与会回执(回执见下页),以电子邮件(WORD文档形式)发至如下联系人:
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彭立勇 folklaw@163.com
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厉尽国 lijinguo@sdu.edu.cn
山东大学法学院魏治勋 welltell@126.com
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:
李德进:lidejin0722@tom.com 电话:13507732632
请各位参会人员准时提交论文,以便及时打印、装订并确定会议日程。已提交论文的作者,经质量审查通过后,会收到组委会印发的会议邀请函。
五、注意事项
1、如您准备赴会,请将会议回执于2010年9月20日前寄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。未及时寄送会议回执而准备赴会者,请及时与会务组联系,以便统一安排食宿;已寄送会议回执因故无法赴会的,请及时告知会务组。
2、报到须持会议组织者向您发出的正式邀请函。
第六届全国“民间法•民族习惯法”学术研讨会组委会
2010 年 5月 1日




